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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文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691号送达公告 (受送达人:威海华深知品生态园有限公司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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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公告 威海华深知品生态园有限公司: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孙喜军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(威文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691号),2024年10月12日,申请人向本委递交撤回仲裁申请书请求撤诉,本委予以准许并依法作出仲裁决定书。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,现依据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,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送达之日本仲裁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。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决定书(地址: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十楼1011室),逾期即视为送达。 特此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0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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