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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文劳人仲案字〔2023〕第185号送达公告 (受送达人:李精华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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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达公告 李精华: 本委受理你与被申请人威海牧禹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(威文劳人仲案字〔2023〕第185号),你要求公司支付工资12133.00元。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,现依据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,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受理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、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本委定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一庭(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四楼403室 联系电话:0631-8452512)开庭审理此案,请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据并准时参加庭审,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,本委将依法视为你撤回仲裁申请。 特此公告 威海市文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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